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09:11:59 浏览: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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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4〕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字〔2003〕4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行政执法单位遵照执行,我市相应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3〕45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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